药品综合稳定性试验箱符合标准  : 
本试验箱按照2005版药典物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和GB10586-2006执行。可满足ICH2003Q1A(2)指导原则/GMP  2005版中国药典稳定性试验条件:
1、高湿试验:25℃±2.0℃  90%R.H±5%R.H或25℃±1.0℃  75%R.H±5%R.H/10天
2、加速试验:40℃±2.0℃75%R.H±5%R.H或30℃±1.0℃  65%R.H±5%R.H/180天
3、长期试验:25℃±2.0℃65%R.H±5%R.H/365天
药品综合稳定性试验箱产品用途:
药品稳定试验箱适用于制药企业和药物科研单位对药品及新药的稳定性试验和检定。设备以科学的方法模拟一个对药品失效期评测所需要的长时间稳定的工作温度,湿度环境是制药企业通过GMP认证的必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