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D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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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参数
产品介绍
第一条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的要求,制订本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制造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本条件由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要求三部分构成。资源条件要求包括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前者是制造各级别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通用要求,后者是制造相关级别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专项要求,企业应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相应的专项条件。
第四条  企业必须建立与制造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连续有效运转。企业应有持续制造锅炉压力容器的业绩,以验证锅炉压力容器质量管理体系的控制能力。
第五条  企业的无损检测、热处理和理化性能检验工作,可由本企业承担,也可与具备相应资格或能力的企业签订分包协议,分包协议应向发证机构备案。所委托的工作由被委托企业出具相应报告,所委托工作的质量控制应由委托方负责,并纳入本企业锅炉、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控制范围。专项条件要求具备的内容不得分包。
第六条  企业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主体制造,不得将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所有受压部件都进行分包。
D级锅炉制造许可专项条件
(一)技术力量要求
1.无损检测持证人员中至少有1名RT中级人员。
2.持证焊工人数及项目应满足制造需要,一般不少于10人·项。
(二)制造和检测设备
1.具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切割、焊接、钻孔、弯管、卷板及机加工设备。
2.具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成型机械加工设备。
3.主车间的最大起吊能力应能满足实际制造产品的需要,一般应不小于5吨。
4.由本企业进行无损检测时,应至少有1台完好的与产品相适应的射线无损检测设备。
认证咨询公司电话:025-86807998,1895208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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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润冉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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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地址
- 江东中路186号
- 主营产品
- CCC强制性产品认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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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