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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危害人类生活对付噪声的法律条例噪声污染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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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能力30 套/月
发货地江苏省 徐州市
更新时间2014/9/29 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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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参数

品牌华振盛
幸好4.65-28.9

产品介绍

噪声污染危害人类生活对付噪声的法律条例噪声污染无处不在

    
噪声防治的法律依据是1997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该法开宗明义,就是“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2010年11月1日起,《环境保护条例》开始施行,《条例》要求城区噪音工作需“守时”:
中午12:00至14:00、晚上22:00至次日早晨6:00,这两个时间段是不允许在城区、居民区内做有噪音工作的。条例规定,除了抢修、抢险外,在以上两个时间段,禁止在城市市区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和娱乐,以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条例还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区、城市市区从事切割、敲打、锤击等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禁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宣传商品。违者将会面临个人最高罚两千元、单位最高罚五万元的处罚。

    
特别在每年中高考期间,控噪工作更是明显强化。每在这个特殊时段,市环保、城管都要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控制噪声污染的通告》,通告要求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企业场所,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止环境噪声污染措施;禁止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考场周边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音响器材;禁止建筑施工单位午间、夜间进行可能产生建筑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禁止机动车在居民、文教区鸣笛;高考和中考考试当天,离考场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禁噪期间,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强巡查,实行24小时值班,在全市开展中高考期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禁止建筑工地、工业企业、三产和社会活动产生影响学生学习和考试的环境噪声污染。一旦发现违反禁噪期间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保障考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的环境。

更多详情咨询:http://www.snkon.cn或百度搜索:段莲君检测仪13382662110

   XK-8928噪音计
  
    噪声测定仪
可供各中、小学校开展课外环境监测活动的教学配备。本仪器主要用来测定环境噪声、做噪音工程、品质控制及健康防治等。如用于工厂、办公室、交通道路、音响、家庭以及空调、冰箱等等各种场合之噪音量测量用。本仪器为高精度噪声测定仪
,采用液晶显示,最高精度可达±1.0dB。具有开机自检,自动关机功能,当仪器待机后20分钟后将自动关闭,减少功耗。
 
    特点:
   
因应不同声扬提供快/慢时间长数值位,不同频率衡量A位准/C位准可供选择依音压同时显示棒型固于荧幕上,最大值锁住功能。
    技术参数:
    量程:环境噪音:40~130dB
            机械噪音:45~130dB
    分辩率:0.1dB
    准确度:±2dB (ref 94dB @1KHz)
    响应时间选择:FAST(快)/SLOW(慢)
    频率范围:300~8000Hz
    显示:4位液晶及条码显示
    信号输出:AC/DC信号输出 AC:0.707Vrms
    操作/储存温湿度:0℃ to 50℃ < 80% R. H.
                          -10℃
to 60℃ < 70% R.H
   尺寸:72 x 182 x 30mm
   重量:150g
   供电电源:9V电池
   附件:电池,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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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兴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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