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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广告费税前扣除应符合哪些条件-郑州候车亭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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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能力30 套/月
发货地河南省 郑州市 金水区
更新时间2014/9/29 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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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参数

产品介绍

广告费税前扣除应符合哪些条件-郑州候车亭广告
  依照《广告法》规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所谓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目的所支付的费用。
  会计科目上的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第一,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河南广新广告文化传媒http://www.gxggad.com郑州候车亭广告、郑州活动策划、郑州公交车广告。
  第二,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第三,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只有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企业支付的费用才能作为广告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广告费,应作为业务宣传费处理,不允许其以广告费的形式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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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广新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15890096330
公司地址
郑州市东大街205号长江广场A座4F
主营产品
公交车广告郑州活动策划候车亭广告郑州会议会展河南广新广告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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