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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介绍

广交会展位申请条件

展会名称: 广交会展位申请条件
参展日期: 2012-10-15 至2012-11-04
会展场馆: 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主办单位: 国家商务部
承办单位: 国家商务部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
展会说明: 广交会展位申请条件
(一)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和 外贸 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已办理 进出口 企业代码。

(二) 广交会 统计口径下企业出口金额须达到最低标准:
(三)具有与所申请参展展区对应、负责该展区管理的相关商(协)会会员资格。
(四)为扶持有发展潜力的新企业或中小企业发展,各交易团可在各展区中安排一定比例(最多不超过本交易团在该展区参展企业总数的20%)符合本条(一)、(三)项准入标准,但未达到本条(二)规定的最低出口额要求的企业参展。

未达到 广交会 展位申请条件的公司无办法从官方直接申请展位,广交会百事通官网推荐您与其他具备展位申请条件的企业联营合作参展,即由他方代理申请,展位费及手续费由你承担,你作为他方的联营合作企业(产品生产方)的名义参展,实际广交会上洽谈业务完全你自己作主;通过这种办法申请展位您的企业名称还会出现在广交会官方网站的供应商列表,其实是您不错的选择。广交会百事通官网与众多联营展位供应商有着长久且广泛的合作关系,如有需要欢迎与我们联系。

  有下列禁止参展的展品广交会展位联营如何申请?

  (一)《中国 进出口 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出口展)》规定之外的展品。

  (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出口 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

  (三)涉及商标、专利、版权,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的展品。

  (四)在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药品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展品。

  属于下列禁止参展的企业广交会展位如何申请?

  (一)商务部向社会公告的违规违法企业,在公告期内禁止参展。

  (二)国家工商、 海关 、税务、质检、外汇、环保、药监等部门通报的违规违法企业, 在处罚期限内禁止参展。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4549898
传  真: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浦沿沙路95号
邮  件:
联 系 人:丁小姐
备   注: 广交会展位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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